第一章 总则
形成性评价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强化素质教育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、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措施,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、促进学生自主学习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。为切实做好课程教学改革,强化教学过程监管,深化课程考核方式、方法改革,提高教学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评价的基本形式
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主要包括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个方面。考核中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考核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价形式。
(一)过程性考核
1.平时表现:
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,提高课堂学习效果,任课教师可根据考勤和课堂表现,给予相应成绩评定。平时表现的评价应注重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态度,包括课堂提问、小组讨论、专题学习、课堂笔记等方面。
2.章节测验
任课教师完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内容后,可组织章节测验,了解学生掌握情况。每门课程章节测验≥3次,2.0学分以上,每增加0.5学分应增加1次测验。内容应覆盖课程的重点和难点,避免重复和机械性的练习,要求运用智慧树、企业微信、雨课堂等教学软件,保留考试结果和数据分析。
3.实验、实训考试
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、实训教学教学内容,可以通过实验操作、撰写实验报告,实训考试等考察学生掌握情况。对于专业核心课程,实验学时≥30学时,建议进行实训、实验考试,学生不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参加期末考试。
4.期中考试
根据课程阶段性学习测评需要,任课教师可专门设计中期综合性考核,期中考试应注重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验,考试内容应覆所学的重点和难点。
备注:为保证教学质量同质化,同一专业过程性考核方式、占比要求统一;公共课、任意选修课不做硬性要求;期中考试为可选内容,其余3点为必选内容;过程性考核占比20%-50%,未达到上述要求者,降低占比。
5.其它
撰写心得体会、小论文、小综述等。
(二)终结性考核
终结性考核一般指期末考试,采取笔试闭卷形式,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终结性考核除了考核学生对该门课程基本概念、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外,更要侧重考核学生运用所学课程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,占比不超过80%。
第三章 评价的基本原则
(一)启发性原则
应注重考察学生的创新性思维、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。在题型设计上应从以客观性题型为主向以主观性题型为主转变,努力为学生创设发挥能动作用的空间,引导启发学生主动思考、大胆创新。
(二)综合性原则
以课程内综合为主,跨课程综合为辅。通过课程内各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考察,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通过跨学科的综合考察,培养学生灵活运用多学科知识、协同运用多方面技能的能力。
(三)多样性原则
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可多样化,如课程作业、实践活动、课堂学习、专题讨论、小组学习、期中考试等。不同的考核形式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,以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水平。
(四)科学性原则
应当重视能力培养,但不忽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;应当依据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大纲;难易适度,注意引导学生进行跨章节、跨学科的联想、拓展和迁移能力的训练。
(五)相关性原则
过程考核反映了学生的日常学习状态和综合能力提升,其成绩应与终结性考核(期末成绩)具有相关性,并且在同一专业班级间具备可比性。在期末考试后的试卷分析中,需对比形成性评价各组成部分与期末成绩的相关性,优化权重分配,并加入过程考核的深入分析与改进。基础医学院 电话:029-38185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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