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陕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

基础医学院实验实践教学耗材购置及管理办法
来源:基础医学院 作者:基础医学院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9-09-01 10:13:36
A A A

 

为确保基础医学院实验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,加强我院对学校实验实践耗材的管理,提高实验实践耗材经费使用的合理高效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一、实验实践教学耗材使用范围

实验实践教学耗材是指在实验教学、实践实训等过程中使用的、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材料物质及实验动物。

 二、实验实践教学耗材的采购

1.各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实践教学任务所规定的项目,每学期末讨论、安排下一学期的实验实践耗材购置计划,并报中心实验室主任、分管院领导审查,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,严格按照预算实施采购。确实因特殊需求,要临时购置易耗品、低值品,可以补报计划,经中心实验室主任、分管院领导审查,主管院领导批准后,中心根据库存量等情况确定采购数量。专人专责,采购人员和耗材管理人员分开。

2、实验实践教学耗材的采购实行学校集中招标、零星比价购置和集体议标等多种方式进行,确保以最优性价比采购。

3、耗材入库前及时认真组织验收,由经手人填写入库单,办理验收、入库手续。对贵重、稀缺和进口耗材,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进行验收。

4、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,验收中发现问题,立即向供货方或运输单位提出,及时办理退、换或赔补手续。

三、实验实践教学耗材的管理及使用 

1、耗材的领发应根据实际需要,认真核算,厉行节约。领用须履行手续,填写出库单,保管人员及时做好登记工作,确保帐物相符,并能及时统计出各种耗材的库存数量。

 2、实行耗材回收制度,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,相关老师认真检查耗材使用情况,完好且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耗材,统一上交给实验实践教学耗材管理人员。

3、实验后损坏或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易耗品,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统计清单,经院领导批准后,到保管人员处注销。注销后的耗材应统一收集存放,在每学期末由学院进行确认后销毁。

4、耗材管理人员定期对耗材进行核对,做到账物相符、账账相符。

5、每学期末对各实验中心的耗材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公示。

四、管理机构

基础医学院成立实验实践教学耗材采购及管理领导小组,负责对各实验中心耗材的采购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,具体名单如下:

组长:张红

副组长:杨文潮、李翠娟、王倩

成员:马晓军、孙耀光、李涛、孙强、白小军、张旭晨、关建军、应小平、吕庆莉、黄文华、魏敏慧、张淑珍、乔文彪、李小会、王相东、刘艳、郑卫锋、王郁金

 

基础医学院 电话:029-38185122

版权所有:陕西中西药大学 技术支持:信息化建设管理处

陕ICP备05001612号-1  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

copyright @ 2005-2008 http://www.sntcm.edu.cn All Right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