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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
来源:基础医学院 作者:基础医学院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3-03-27 14:54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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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,参照《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》,结合基础医学院招生专业的特点,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。

一、复试工作原则

(一)强化政治意识,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。

(二)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同时统筹兼顾,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。

(三)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管理,规范程序,提升服务水平,充分落实各招生学科专业主体责任。

(四)坚持“确保安全性,确保公平性,确保科学性”要求,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和调剂制度优势。

(五)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严守复试管理规范,严明招生录取纪律,加强监督管理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完善服务举措,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、公平公正。

(六)坚持安全第一、生命至上,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。

(七)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选拔、培养德才兼备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。

(八)坚持招生录取信息公开,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公开、复试录取方案公开、复试考生名单公开、录取考生名单公开、调剂信息公开、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。

二、复试工作机构

(一)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

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设基础医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:

 长:杨文潮 第五永长

副组长:李翠娟  

 员:邢玉瑞 闫曙光 李小会 郑旭锐 谭从娥  

       梁星琛 陈丽名   邢文文 段丽芳 史晓燕

工作职责:领导和管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。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《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》规定,负责制订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。组长要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;同时还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,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;要树立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、责任意识、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。负责学院复试信息公开、考生投诉申诉受理及复查工作。

(二)学科专业(方向)复试小组

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招生学科专业(方向)复试小组。

负责人:学科专业(方向)负责人

工作职责:负责对本学科专业(方向)考生进行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。专业知识能力测试、英语综合能力测试、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要融入整个复试过程。要根据各自学科专业(方向)特点,科学设计复试内容。复试小组由5人及以上(单数)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,原则上当年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,酌情配备秘书1-2名。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学院确定,组长要对复试全过程及复试试题保密、最终成绩负责。各学科专业(方向)小组应强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和权利。

(三)监督检查小组

 长:王 

 员:范建伟 王青瑛 胡灵芝 孙瑜嬬  

工作职责:全程参与复试工作,对复试现场进行全面、有效监督。

三、复试工作安排

(一)复试方式

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

(二)复试时间安排

1.考生复试报到:若考生未按时报到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
1)时间:328日下午14:30-17:30

2)地点: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(5号教学楼51013,携2张一寸免冠照片)

3)报到资格审核资料: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。

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

②《复试考生政治审查表》;

③ 初试准考证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

④ 往届生:毕业证、学位证(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,否则不准予复试);应届生:学生证、本科期间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)(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核验,否则不准予复试)。

⑤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:须审核《入伍批准书》、《退出现役证》。

⑥ 符合国家研考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@sntcm.edu.cn

2.考生复试

1)面试:329-31日。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专业秘书通知到复试考生,同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。

考生根据面试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

② 秘书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;

③ 按照顺序依次进行面试;

④ 面试结束自行离开。

2专业课笔试:41日上午9:00-11:00(五号教学楼)

3英语考试:41日下午14:00-16:00(五号教学楼)

(三)复试工作流程

1.复试前:提前部署,做好复试场地、人员、硬件、软件、资料等准备工作;做好复试宣传及监督等工作。

2.复试中:采取标准方式,要求学生进行全面作答、展示自我,复试小组成员仅对其进行公正评判、记录并打分,不得随意涂写、修改,打分完成后须本人签名。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备查。

3.复试后:复试成绩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。其他所有复试资料,包括所有纸质材料交由基础医学院保存,学科可复印留存备查。

(四)拟录取后体检

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。我校认可考生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。拟录取后,考生须在一周内提供体检报告至基础医学院。

四、考生复试要求

(一)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,影响复试公平、公正的考生,一律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规定严肃处理。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(二)考生应及时查看学院复试细则,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。复试期间,考生须自觉服从学院统一安排,接受管理、监督和检查,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,不得带耳机、不得录音、录像,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。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,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,不得将试卷、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(微信等)转发他人。

(三)考生在参加复试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紧急情况时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。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,应提前向基础医学院报备。

五、考核内容

1.专业课笔试,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。

2.英语考试,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。

3.专业知识能力测试,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。采用综合性、开放性试题进行考核;

4.英语综合能力测试(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),主要测试专业英语、听力和口语。由面试学科专业(方向)进行测试;

5.综合素质能力测试,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。

实施细则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,以学校的文件为准。

复试期间有任何疑问,可拨打基础医学院办公室电话咨询。

联系电话:029-38185122

人:史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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