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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医学院关于规范考试命题及评阅归档的规定
来源:基础医学院 作者:基础医学院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8-09-01 10:2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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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,为加强教学环节中学生考试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管理,现对任课教师考试命题及试卷评阅归档等有关工作要求如下。

.试卷命题(结合学校命题要求)

(一)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,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。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予以明确,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该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(含成绩评定方式),课程教学大纲必须经过开设该门课程的学院、系、部及教研室审定,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。原则上实践性课程、操作性课程和讲座性课程以及36学时以下的课程可采用考查方式。

(二)试卷卷面分数构成:试卷卷面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,注意各小题分值与总分的一致性。

(三)试题范围:试题应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主要内容。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重要内容在试题中应有较大的比例。

(四)试题的难易程度要合理,考核结果应符合正态分布。

(五)试卷试题模式: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模式命题,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。试题均应采用题签形式,纸型应统一为8K,行间距、字间距严格按照模版设定。注意标明每题(直至小题)分值。

(六)题型结构:可包括概念题、填空题、选择题、判断题、简答题等,每位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选配题型,但原则上不得少于4种题型。

(七)AB卷基本要求:

1.按模式分别出AB卷,注意难易程度相当,题型一致,AB卷重复试题不得超过30%

2.AB卷的标准答案也应采用A4纸型,字号为5号,装订试卷时打印出来。A卷、B卷及AB卷标准答案经教研室主任审核、签字后,交主管院长审签,必须在考试前两周由任课教师送院办公室。签订命题保密协议

.试卷批阅、试卷分析、试卷装订归档

(一)试卷批阅:一律用红笔阅卷,要在试题前标明相应给分,每一大题前标明题首分,卷首分标注在卷首表格中,最后核算总分。试卷上所体现的总分仅为卷面分,不得在试卷上对成绩随意改动,若必须改动,教师须在改动处签字。试卷的批阅采用流水作业。

(二)试卷分析:原则上分班级进行,注意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,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。

内容包括:

1.核对学生人数、考试人数,计算平均分、各成绩段学生所占比例;

2.对试卷、成绩的定性评价可从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方面入手:

客观原因:主要指概念、基本原理的理解,难点及重点知识的领会,知识的综合运用,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铺垫关系等因素,尤其应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、建议和整改措施。

主观原因:主要包括学生重视程度、复习情况、学习兴趣和方法等因素。

试卷分析经任课教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,与监考记录一起粘贴在试卷上。

3.检查试题有无内容或形式上的错误。

4.说明考试信度与效度难度和区分度的评价:可按基本理论、基本概念、基本方法和综合运用题所占比例分别说明,在此基础上再对本套试题的难度作出总体评价。杜绝仅用难、偏难、适中等词语简单概括。

5.分析重点难点的掌握情况欠缺及原因。

6.分析学生出现错误率较高的试题具体原因。

(三)试卷装订:核对考卷份数,分班级按学号顺序排列整齐后装订,最后粘贴试卷封皮,按要求工整完整填写封皮上内容(包括本册卷子实有卷子的总份数),不得有缺项。教师本人和归档人签字,并经教研室签字后留教研室保存。

三、成绩单及试卷的审核

(一)成绩单:原则上,形成性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终结性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70%。不同性质的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各项目的具体方式及比例,但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应低于50%

(二)成绩评定后,由主讲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《学生成绩单》,并一式打印两份并签字后,一份交院办公室,全院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,一份和试卷一起装订。

(三)教研室主任检查教师阅卷是否认真,是否按试卷批阅的规定批阅试卷,卷面大小分是否相符,成绩单的成绩组成是否合理,成绩是否公正。试卷分析是否准确、客观、规范。

(四)成绩单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交。

(五)教研室要对教师交上来的成绩单和试卷进行如下审核:

1、参加考试人数与学籍在册人数是否相符;

2、试卷上有无试卷分析;

3、试卷份数是否与成绩单上人数相符;

4、试卷装订是否整齐。

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。

(六)教学院长在本学期结束时,对本学期上交的考试试卷及成绩单进行抽样检查,检查内容如下:

1、试卷命题是否符合学院的试卷命题要求;

2、是否按试卷批阅规定来批阅试卷,成绩是否公正;

3、试卷分析是否客观、规范,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;

4、成绩单上的成绩组成是否合理;

5、试卷是否按学院要求归档。

如在抽查中发现问题,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及教师本人,并在年终考评中酌情扣分。

四、其他

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其他未规定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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